理学院关于“教师及实验教师系列八~十级岗位聘期考核业绩成果标准”公布的通知

发布者:理学院发布时间:2019-11-05浏览次数:652

按照学校人事处要求,我院制定了《理学院讲师八级、九级、十级岗位聘期考核业绩成果基本标准》、《理学院实验系列专业技术八、九、十级岗位聘期考核业绩成果基本标准》,现予以公布,详细内容请见附件。理学院教师及实验教师八-十级岗位考核条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