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发布者:李江波发布时间:2024-04-02浏览次数:10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哈尔滨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政研字〔2024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合格生源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工作组织

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宋清昆、徐春霖

副组长:张辉、宋广军

成员:陈东彦、毕卉、吴丰民、王军军

咨询电话:数学 毕老师 15904618065

物理学 王军军 18045010460

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生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与考生联络,并审查考生的复试资格;下设若干复试面试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复试;下设成绩复核小组,负责复核复试成绩及总分。

学院成立复试纪检监察小组,负责对复试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复试纪检监察小组组成:

组长:徐春霖

副组长:宋广军

成员:张辉、刘振洋

受理申诉负责人:徐春霖

电子邮箱:liuzhenyang_168@163.com

联系电话(座机):0451-86390741

三、调剂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5.满足教育部规定的其他调剂要求。

(二)调剂考生遴选办法

遴选调剂考生将按照初试总分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

(三)调剂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差额比例

学院按照实际情况确定调剂复试分数线。复试实行差额复试,调剂考生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120%

(四)考生接受待录取通知后,一律不予取消待录取资格。

四、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各复试小组秘书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1)应届生: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承诺书;政审表;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2)往届生: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考生承诺书;政审表;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3)对于自考生、网络教育考生、境外学历等考生的资格审查,请与研究生处联系。

五、调剂复试方式及内容

调剂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通知调剂复试考生准备好远程复试的软硬件设备,提前对每一位考生进行设备连接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调剂复试工作按规定必须统一使用“双机位”进行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准备两个钉钉账号、两台设备进行面试(建议一个手机、一台有摄像头的电脑)。复试小组采用现场集中的方式进行复试工作。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调剂复试分为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外语水平考核三部分内容,复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1.专业素养考核,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考生的研究潜质。 试题内容与“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要求及相关说明一致;以综合性和开放性试题为主;满分50分。

2.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知识、基本理论,逻辑思维、推理及判断能力,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活动,心理健康等,满分35分。

3.外语水平考核,考察听力和口语水平、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的能力,满分15分。

4.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以同等学力身份(同等学力报考必须满足以下条件:①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或提供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部或8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单。②提供核心期刊上已刊出的一篇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为第一作者)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调剂考生采取网络远程方式),由招生学院组织实施。每门课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六、总成绩计算

硕士研究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

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总分×30%

七、录取

(一)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分批次以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排序,初试总分相同时按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之和排序。如遇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取消其待录取资格,从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原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向学校请假,并经学校同意。无故逾期两周未报到者,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六)考生的体检在拟录取后由学校另行安排。

八、调剂时间安排

学院将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开展调剂复试工作。具体复试时间安排以学院发布的复试时间为准。

未尽事宜,详见《哈尔滨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政研字〔20246号)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