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发布者:李江波发布时间:2024-03-25浏览次数:10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哈尔滨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政研字〔2024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合格生源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学院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党委书记担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系主任和支部书记担任成员。

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宋清昆、徐春霖

副组长:张辉、宋广军

成员:陈东彦、毕卉、吴丰民、王军军

领导小组具体职责:

1.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办法中应对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评分办法等进行详细说明;

2.负责组织成立学院考生资格审查小组、复试面试小组,并负责本学院各小组所有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及政策、业务培训;

3.负责制定本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

4.负责组织安排本学院复试试题的命制、保密及评分等工作;

5.负责审核各复试面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6.负责协调落实本学院复试工作所需人员、场地、设备等具体工作;

7.指派专人负责复试当天考生(一志愿)的候考秩序管理,引导考生(一志愿)进入指定复试等候场所;

8.指派专人负责远程复试平台(调剂)、软件等技术性工作,确保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以满足远程复试要求;

9.负责复试过程信息公开,复试名单、复试分数线、复试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在学院网站公示;

10.负责对学院的复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1.负责对复试结果存在异议的考生进行解释,设专人受理考生申诉。

(二)学院考生资格审查小组

学院考生资格审查小组组长由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担任,成员由研究生秘书和各复试面试小组秘书组成。

资格审查小组具体职责:

1.负责建立本学院“钉钉”平台群账号,并在本学院复试实施办法中公布相应群号和二维码,加入所有进入一志愿复试考生;

2.负责与考生进行联络与信息互通;

3.负责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试资格、相关证件等方面进行现场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依规取消其复试资格;

4.负责完成学校及学院分配的其他复试相关工作;

5.负责统计参加复试考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

(三)学院复试面试小组

学院根据工作需要按一级学科成立若干研究生复试面试小组,原则上一个学科的复试工作在一天内完成。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无直系亲属报考本学院研究生的教师参加复试面试工作,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导师资格,每个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面试成员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成员的学术水平、专业能力和外语水平等预分入大组,复试面试小组成员在开始面试前从大组中随机抽取。每个复试面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需要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把控能力强、公道正派;设秘书1名,应具备一定专业素质,且能够熟练使用网络视频软件。

面试小组具体职责:

1)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并对结果负责;

2)负责对本组考生考试次序进行随机排序;

3)负责结合学院复试工作实施办法对考生进行复试;

4)负责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按照流程使用网络平台;

5)负责对复试情况进行整理及上报;

6)远程网络复试过程中负责对复试学生免冠视频头像进行拍照或截图(免冠正面截图,要见耳朵、见到颈部,图片名称统一用身份证号命名),用于录取入学时进行人像比对。

(四)成绩复核小组

成绩复核小组人员2名,负责核对学院所有复试成绩及总成绩。

(五)复试纪检监察小组

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相关系部支部书记担任成员,负责对复试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复试纪检监察小组组成:

组长:徐春霖

副组长:宋广军

成员:张辉、刘振洋

受理申诉负责人:徐春霖

电子邮箱:liuzhenyang_168@163.com

联系电话(座机):0451-86390741

二、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330日完成一志愿合格上线考生复试工作。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开展调剂复试工作。具体批次和时间安排视调剂情况而定。

三、复试方式

复试分为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外语水平考核三部分内容,复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1.专业素养考核,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考生的研究潜质。

面试试题内容与“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要求及相关说明一致;以综合性和开放性试题为主,确保试题合理有效,且试题数量充足,难易程度相当,避免试题重复;满分50分。

2.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知识、基本理论,逻辑思维、推理及判断能力,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活动,心理健康等,满分35分。

3.外语水平考核,考察听力和口语水平、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的能力,满分15分。

4.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5.以同等学力身份(同等学力报考必须满足以下条件:①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或提供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部或8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单。②提供核心期刊上已刊出的一篇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为第一作者)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调剂考生采取网络远程方式),由招生学院组织实施。每门课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四、复试命题及试题的使用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综合素质、外语水平考核的范围,各命题小组根据面试及复试大纲要求,命制专业素养考核试题。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试题难度要均衡。

五、复试分数线

1、学术学位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理学[07]

288

41

62

2、我院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专项计划,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执行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

3、实行差额复试,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生源不足的专业,以国家线为基准复试线。

六、复试组织与保障

(一)一志愿复试工作流程

1.325日前通过电话等通信方式和考生本人取得联系,点对点通知到考生一志愿复试事宜,告知考生提前做好行程安排。建立相关联络群并与参加复试考生保持联系,时刻掌握考生抵哈情况。抵哈确实有困难的,提供相关证明,将情况上报给研究生处。

2.328日前命题人员、试题保管人员签署《自命题保密义务责任书》,试题须存放在学院保密柜,或学校试卷保密室,在复试前启用。

3.328-29日学院根据复试小组数量提前准备相应的独立复试教室及候考室,供参加一志愿复试考生使用,同时准备好校内复试所需软硬件设备。各面试小组对复试全过程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合理、安全、顺畅、稳定。

4.330日学院组织开展复试工作,同时各面试小组秘书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复试全程须录音录像备查。

1)应届生: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承诺书;政审表;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2)往届生: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考生承诺书;政审表;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3)对于自考生、网络教育考生、境外学历等考生的资格审查,请与研究生处联系。

  1. 调剂复试工作流程

通知调剂复试考生准备好远程复试的软硬件设备,提前对每一位考生进行设备连接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调剂复试工作按规定必须统一使用“双机位”进行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准备两个钉钉账号、两台设备进行面试(建议一个手机、一台有摄像头的电脑)。复试小组采用现场集中的方式进行复试工作。

(三)网络技术保障

学校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复试期间网络保障,学院提前将复试时间、复试所用房间、上网方式等信息报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统一联系现教中心提前调试网络环境、设置网络带宽,以满足复试期间网络稳定。

七、成绩计算

硕士研究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总分×30%

八、录取

(一)学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分批次以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排序,初试总分相同时按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之和排序。如遇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取消其待录取资格,从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原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向学校请假,并经学校同意。无故逾期两周未报到者,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六)考生的体检在拟录取后由学校另行安排。

未尽事宜,详见《哈尔滨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政研字〔20246号)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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