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心理咨询师工作守则

发布者:理学院发布时间:2019-08-28浏览次数:590

一、心理咨询师坚持按时到岗,确保咨询工作正常运行。

二、尊重被咨询者人格,保护被咨询者隐私,保密是心理咨询的工作原则之一,也是职业道德的集中体现。咨询者的个人信息及咨询的相关问题不会被随意谈论,咨询者的信息登记表不会被带出咨询室之外的任何地方。

三、咨询师对被咨询者要保持中立的态度,杜绝强硬说教,咨询过程中不应带个人情绪和自己价值观。

四、咨询师若遇到不擅长的咨询问题,须与咨询者说明,转介给其他有相关经验的咨询师。

五、咨询师判断咨询者为精神疾病患者、严重神经症患者在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同时引导该咨询者去相关医院诊治

六、咨询师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装订成册,有关资料严格保密、存档。

七、咨询测量用表、书籍由咨询室统一管理使用,不可外借。

八、咨询师要保持室内环境整洁舒适,做到爱室如家。工作完毕,关好门窗、做好安全防火。

九、保密例外原则(1)咨询者出现自我伤害或伤害他人的倾向。(2)咨询者的问题涉及法律责任,如有必要,咨询老师应将信息资料呈交有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