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发布者:史楠发布时间:2026-03-22浏览次数:10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文件要求、以及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结合我院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合格生源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学院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党委书记担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副组长,教学副院长、系主任和副主任担任成员,负责组织开展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毕卉、宋广军

副组长:吴丰民王冰

成员:孟桂芝、张红旭吕月明、王军军王振华

领导小组具体职责:

1.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办法中应对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评分办法等进行详细说明;

2.负责组织成立学院考生资格审查小组、复试面试小组,并负责本学院各小组所有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及政策、业务培训;

3.负责制定本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

4.负责组织安排本学院复试试题的命制、保密及评分等工作;

5.负责审核各复试面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6.负责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人员、场地、设备等具体工作;

7.指派专人负责复试考生候考秩序管理;

8.指派专人负责远程复试平台、软件等技术性工作,确保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以满足远程复试要求;

9.负责复试过程信息公开,复试名单、复试分数线、复试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在学院网站公示;

10.负责对学院的复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1.负责对复试结果存在异议的考生进行解释,设专人受理考生申诉。

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生资格审查小组、复试小组、成绩复核小组和复试监察小组。

(二)学院考生资格审查小组

学院考生资格审查小组组长由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担任,成员由研究生秘书和复试小组秘书组成。

资格审查小组具体职责:

1.负责建立群账号,并在复试实施办法中公布相应群号和二维码,加入所有进入复试考生;

2.负责与考生进行联络与信息互通;

3.负责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试资格、相关证件等方面进行现场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依规取消其复试资格;

4.负责完成学校及学院分配的其他复试相关工作;

5.负责统计参加复试考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

(三)学院复试小组

学院根据工作需要按一级学科成立若干研究生复试面试小组,原则上一个学科的复试工作在一天内完成。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无直系亲属报考本学院研究生的教师参加复试面试工作,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导师资格,每个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面试成员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成员的学术水平、专业能力和外语水平等预分入大组,复试面试小组成员在开始面试前从大组中随机抽取。每个复试面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需要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把控能力强、公道正派;设秘书1名,应具备一定专业素质,且能够熟练使用网络视频软件。

面试小组具体职责:

1)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并对结果负责;

2)负责对本组考生考试次序进行随机排序;

3)负责结合学院复试工作实施办法对考生进行复试;

4)负责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按照流程使用网络平台;

5)负责对复试情况进行整理及上报;

6)远程网络复试过程中负责对复试学生免冠视频头像进行拍照或截图(免冠正面截图,要见耳朵、见到颈部,图片名称统一用身份证号命名),用于录取入学时进行人像比对。

(四)成绩复核小组

成绩复核小组人员2吴昊天、贾鹏雪,负责核对学院所有复试成绩及总成绩。

(五)复试纪检监察小组

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相关系部支部书记担任成员,负责对复试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复试纪检监察小组组成:

组长:宋广军

副组长:王冰

成员:吴丰民史楠、刘振洋

受理申诉负责人:宋广军

电子邮箱:liuzhenyang_168@163.com

联系电话(座机):0451-86390741

二、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学院计划在329日完成一志愿合格上线考生复试工作。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开展调剂复试工作。具体批次和时间安排视调剂情况而定,以学院发布的复试通知为准。

三、复试方式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阶段复试采取线下现场面试方式。复试分为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外语水平考核三部分内容,复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1.专业素养考核,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考生的研究潜质。

面试试题内容与“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要求及相关说明一致;以综合性和开放性试题为主,确保试题合理有效,且试题数量充足,难易程度相当,避免试题重复;满分50分。

2.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知识、基本理论,逻辑思维、推理及判断能力,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活动,心理健康等,满分35分。

3.外语水平考核,考察听力和口语水平、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的能力,满分15分。

4.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5.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调剂考生采取网络远程方式),由招生学院组织实施。每门课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6.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录音录像电子材料至少保留5年。所有纸介质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均须进行电子扫描保存,其中,纸介质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5年。

四、复试命题及试题的使用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综合素质、外语水平考核的范围,各命题小组根据面试及复试大纲要求,命制专业素养考核试题。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试题难度要均衡。

五、复试分数线

(一)复试分数线依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招生计划等情况进行划定。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依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任一考试科目单科成绩在A类分数要求线下5分以内(含5分),初试总分在A类分数要求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且单科成绩和初试总分不能同时低于国家线。

(三)我校对“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执行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

(四)各专业应实行差额复试,学院自主确定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复试差额比例,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对生源不足的专业,以国家线为基准复试线。

、成绩计算

硕士研究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总分×30%

、录取

(一)学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分批次以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排序,初试总分相同时按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之和排序。如遇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取消其待录取资格,从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原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向学校请假,并经学校同意。无故逾期两周未报到者,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六)考生的体检在拟录取后由学校另行安排。

、信息公开公示

(一)学院对复试名单、复试分数线、复试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

(二)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处统一公示,公示时间7天。

(三)各专业调剂名额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公布。

九、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硕士研究生招生进行全过程巡查,学院复试纪检监察小组对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进行全过程监察。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发现违纪违规事件,交由学校纪委处理。

举报电话:0451-86390155

电子信箱:sszsb@hrbust.edu.cn

(二)学院负责对复试结果存在异议的考生进行解释,受理考生申诉

十、其他

本细则由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详见《哈尔滨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及附件。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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