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下发《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要求、以及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合格生源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学院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党委书记担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系主任和支部书记担任成员,负责组织开展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徐春霖
副组长:张辉、宋广军
成员:毕卉、张红旭、吴丰民、王军军
领导小组具体职责:
1.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办法中应对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评分办法等进行详细说明;
2.负责组织成立学院考生资格审查小组、复试面试小组,并负责本学院各小组所有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及政策、业务培训;
3.负责制定本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
4.负责组织安排本学院复试试题的命制、保密及评分等工作;
5.负责审核各复试面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6.负责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人员、场地、设备等具体工作;
7.指派专人负责复试考生候考秩序管理;
8.指派专人负责远程复试平台、软件等技术性工作,确保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以满足远程复试要求;
9.负责复试过程信息公开,复试名单、复试分数线、复试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在学院网站公示;
10.负责对学院的复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1.负责对复试结果存在异议的考生进行解释,设专人受理考生申诉。
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生资格审查小组、复试小组、成绩复核小组和复试监察小组。
(二)学院考生资格审查小组
学院考生资格审查小组组长由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担任,成员由研究生秘书和复试小组秘书组成。
资格审查小组具体职责:
1.负责建立群账号,并在复试实施办法中公布相应群号和二维码,加入所有进入复试考生;
2.负责与考生进行联络与信息互通;
3.负责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试资格、相关证件等方面进行现场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依规取消其复试资格;
4.负责完成学校及学院分配的其他复试相关工作;
5.负责统计参加复试考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
(三)学院复试小组
学院根据工作需要按一级学科成立若干研究生复试面试小组,原则上一个学科的复试工作在一天内完成。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无直系亲属报考本学院研究生的教师参加复试面试工作,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导师资格,每个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面试成员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成员的学术水平、专业能力和外语水平等预分入大组,复试面试小组成员在开始面试前从大组中随机抽取。每个复试面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需要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把控能力强、公道正派;设秘书1名,应具备一定专业素质,且能够熟练使用网络视频软件。
面试小组具体职责:
(1)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并对结果负责;
(2)负责对本组考生考试次序进行随机排序;
(3)负责结合学院复试工作实施办法对考生进行复试;
(4)负责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按照流程使用网络平台;
(5)负责对复试情况进行整理及上报;
(6)远程网络复试过程中负责对复试学生免冠视频头像进行拍照或截图(免冠正面截图,要见耳朵、见到颈部,图片名称统一用身份证号命名),用于录取入学时进行人像比对。
(四)成绩复核小组
成绩复核小组人员2名,负责核对学院所有复试成绩及总成绩。
(五)复试纪检监察小组
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相关系部支部书记担任成员,负责对复试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复试纪检监察小组组成:
组长:徐春霖
副组长:宋广军
成员:张辉、刘振洋
受理申诉负责人:徐春霖
电子邮箱:liuzhenyang_168@163.com
联系电话(座机):0451-86390741
二、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学院计划在3月23日完成一志愿合格上线考生复试工作。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开展调剂复试工作。具体批次和时间安排视调剂情况而定,以学院发布的复试通知为准。
三、复试方式
复试分为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外语水平考核三部分内容,复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1.专业素养考核,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考生的研究潜质。
面试试题内容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要求及相关说明一致;以综合性和开放性试题为主,确保试题合理有效,且试题数量充足,难易程度相当,避免试题重复;满分50分。
2.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知识、基本理论,逻辑思维、推理及判断能力,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活动,心理健康等,满分35分。
3.外语水平考核,考察听力和口语水平、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的能力,满分15分。
4.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5.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调剂考生采取网络远程方式),由招生学院组织实施。每门课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四、复试命题及试题的使用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综合素质、外语水平考核的范围,各命题小组根据面试及复试大纲要求,命制专业素养考核试题。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试题难度要均衡。
五、复试分数线
1、学术学位理学总分274,且单科成绩不低于国家线。
2、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专项计划,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执行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
3、实行差额复试,确定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复试差额比例。
六、成绩计算
硕士研究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总分×30%
七、录取
(一)学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分批次以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排序,初试总分相同时按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之和排序。如遇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取消其待录取资格,从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原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向学校请假,并经学校同意。无故逾期两周未报到者,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六)考生的体检在拟录取后由学校另行安排。
未尽事宜,详见《哈尔滨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及附件。
理学院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