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学生 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的通知》(黑财规〔2023〕7 号)及《关于印发〈哈 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发 〔2024〕20 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生本人申请,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同意推荐如下4名学生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博 士: 范*婷2310803084
硕 士: 雷*欣2220900001刘*茹2220900003
赵*2220900051
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如下:
组 长:徐春霖、宋清昆
副组长:宋广军、张辉、张颖
组 员:毕卉、吴丰民、左欣鑫、胡百超(学生代表)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对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天。如有意见,可实名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
电话:86390799 地址:新主楼C908
理学院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