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理学院发布时间:2022-03-25浏览次数:1383

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学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合格生源的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学院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理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学院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和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组成。

受理申诉负责人:徐老师

电子邮箱:hlg_xcl@163.com

联系电话(座机):0451-86390777

领导小组具体职责:

1.负责制定学院具体复试工作实施办法,办法中应对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评分办法、调剂条件等进行详细说明;

2.负责组织成立学院考生资格审查小组、复试面试小组,并负责本学院各小组所有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及政策、业务培训;

3.负责组织安排本学院复试试题的命制、保密及评分等工作;

4.负责审核各复试面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5.负责协调落实本学院复试工作所需人员、场地、设备等具体工作;

6.指派专人负责远程复试平台、软件等技术性工作,确保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以满足远程复试要求;

7.指派专人负责复试当天校内考生的候考秩序管理,以及引导考生进入指定复试场所(独立封闭的用于考生使用的教室);

8.负责复试过程信息公开,复试名单、复试分数线、复试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在学院网站公示;

9.负责对学院的复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0.负责对考生复试结果的解释,设专人受理考生申诉;

11.负责对学院复试参与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学院考生资格审查小组

学院考生资格审查小组组长由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担任,成员由研究生秘书和各复试面试小组秘书组成。

考生资格审查小组具体职责:

1.负责建立本学院“钉钉”平台群账号,并在本学院复试实施办法中公布相应群号和二维码,加入所有进入一志愿复试考生;

2.负责与考生进行联络与信息互通;

3.负责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试资格、相关证件等方面的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依规取消其复试资格;

4.负责完成学校及学院分配的其他复试相关工作;

5.负责统计参加复试考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

(三)学院复试面试小组

学院按一级学科成立研究生复试面试小组。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无直系亲属报考本学院研究生的教师参加复试面试工作,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导师资格,每个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面试成员要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成员的学术水平、专业能力和外语水平等预分入大组,各复试面试小组成员在开始面试前从大组中随机抽取。每个复试面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需要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把控能力强、公道正派;设秘书1名,应具备一定专业素质,且能够熟练使用网络视频软件。   

复试面试小组具体职责:

1.负责对本组考生考试次序进行随机排序;

2.负责结合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办法对考生进行复试;

3.负责复试过程中网络平台按照流程使用,全过程录音录像;

4.负责对复试情况进行整理及上报;

5.小组须在本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并对结果负责。

6.负责对复试学生免冠视频头像进行截图(免冠正面截图,要见耳朵、见到颈部,图片名称统一用身份证号命名),用于录取入学时进行人像比对。

(四)成绩复核小组,人员2名,负责复核本学院所有复试成绩及总分。

(五)复试纪检监察小组,负责对复试过程进行监督。

二、复试分数线

1、理学复试分数线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理学[07]

290

39

59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251

30

45

2、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如生源不足,在保证生源质量的前提下,可以适度降低差额复试比例。

三、复试组织与保障

根据复试小组数量提前准备相应的独立复试教室及候考室,供校内参加复试考生使用,同时准备好校内复试所需软硬件设备。通知校外复试考生准备好远程复试的软硬件设备,提前对校外每一位考生进行设备连接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复试工作按规定必须统一使用“双机位”进行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准备两个钉钉账号、两台设备进行面试(建议一个手机、一台有摄像头的电脑)。复试小组采用现场集中的方式进行复试工作。

主、副机位均备用“腾讯会议”平台,考生须准备两个腾讯会议登录账号,正常情况下不启用,仅在钉钉平台出现异常时应急使用。

(一)钉钉平台的双机位实现流程

1.学院建立全部考生和面试小组秘书加入的钉钉群,面试小组秘书提前在本学院复试面试“钉钉”群中发送指令信息,加入本组考生为好友。

2.试小组秘书与考生的两个钉钉账号成为钉钉好友,秘书要对考生准备情况进行核验。

3.面试小组秘书与本组全体考生进入“钉钉”视频会议,打开屏幕共享,使用抽签软件对考生复试入场次序进行随机抽取。

4.开考前,面试小组秘书加面试组成员进入面试群。

5.开考时,面试小组秘书在面试群中发起视频会议,邀请第一名考生的两个钉钉账号加入视频会议,并开启录像功能,面试小组秘书对考生发送指令,展示身份认证、应试环境等。

6.第一名考生考试结束后保存录像,重新开启视频会议,邀请第二名考生的两个账号加入视频会议,以此类推。

(二)考生复试所需设备及要求

考生需要准备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准备复试“双机位”所需的必要硬件设备及网络,准备合格的考试环境,准备考试用品,知晓并承诺考试纪律要求。

(三)复试小组所需设备及要求

1.每位考官准备一台带有摄像头的电脑,面试小组秘书准备一台带有摄像头的电脑。

2.面试过程中,秘书负责屏幕录像,同时对复试学生免冠视频头像进行截图,另外指定一名考官进行录屏、录音做为备份。

3.复试小组成员需自行提前准备适合电脑的麦克和耳机,面试过程当中注意开关麦克的时间,避免相互干扰。

4.复试小组成员应着装整洁、得体,复试过程中不得提问与复试无关的问题。成员复试过程中尽量不要点头(给考生肯定其答案的错觉)、不互相讨论、不谈录取、不做承诺、不中途离场、不接打电话、不做无关事宜。

(四)复试过程突发事件的处置

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如钉钉平台发生故障,要及时启用备用的腾讯会议平台。方式为:秘书发起会议,邀请全部面试组成员的账号和考生的两个账号加入,开启录屏,同时指定一名考官进行录屏、录音备份。可采用qq(升级到最高版本)录屏或其他的方式进行录屏,qq录屏快捷键是ctrl+alt+s。考生重新抽取试题进行考试。如故障仍无法解除,可采取微信语音或电话的方式继续进行复试,并做好登记备案。

(五)防疫工作保障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做好防疫工作预案,因疫情等原因复试小组教师临时无法参加复试工作的,应有备用教师替换其参加复试工作。

校医院在学校西区和南区分别临时设置一个研究生复试医疗办公室,保障复试期间工作人员的防疫安全和身体健康。

(六)网络技术保障

学校现教中心负责复试期间网络保障,要求各学院提前将复试时间、复试所用房间、上网方式等信息报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统一联系现教中心提前调试网络环境、设置网络带宽,以满足复试期间网络稳定。

四、复试方式

(一)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

(二)复试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分为综合素质、外语水平、专业知识考核三部分内容,复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1.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知识、基本理论,逻辑思维、推理及判断能力,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活动,心理健康等,满分35分。

2.外语水平考核,考察听力和口语水平、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的能力,满分15分。

3.专业知识考核,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考生的研究潜质,满分50分。

4.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五、总成绩计算

硕士研究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

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总分×30%

六、复试命题及试题的使用

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综合素质、外语水平考核的范围,各命题小组根据面试及复试大纲要求,命制专业知识考核试题。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试题难度要均衡。

七、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325-27日完成一志愿合格上线考生复试工作。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开展调剂复试工作。具体批次和时间安排视调剂情况而定。

八、调剂

考生调剂的基本条件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独立使用“调剂平台”进行本学院的调剂工作,由学院指定的专人保管和使用“招生密钥”,要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教育部“择优复试筛查”中出现不符合择优复试等严重政策性问题的,必须做出详细说明及解释,经核查确实存在问题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调剂工作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后续传达。

九、录取

(一)根据招生计划人数,分批次以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相同时按初试前三科成绩加和排序,以此类推。如遇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取消其待录取资格,从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原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其他

未尽事宜,详见学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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