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20年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日程安排》,理学院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日程安排如下:
1、5月18日公布申报条件。申报条件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充分考虑本一级学科的研究方向、博士生数和现有博导数、年龄结构等因素,在《哈尔滨理工大学申报博士生指导教师基本条件》基础上制定,并报校学位办备案。
2、5月18-20日,教师个人申报。填写《附件2:新增博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及《附件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合格人员名单》(简称《合格人员名单》)。科研项目、论文、成果等由科技处审核签章;代表作被检索情况由图书馆审核签章;本科生授课情况由教务处审核签章,研究生授课情况及指导情况由研究生部审核签章。按《遴选办法》规定,填报与时间有关的材料应为近5年的(本次起止时间为2015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
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20日下午15:00时,将《申请表》、《人员名单》电子版发至邮箱41018263@qq.com。
学院对所有申报人的《申报表》及相关材料进行公示。
3、5月21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申报条件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申请表》一式三份、最具水平的5篇(部、件)代表作原件及相关佐证材料提交至校学位办,《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和《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校学位办邮箱hlgxkjs@126.com。
4、5月27日前,根据学校下达指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申请人的资格、学术业绩水平及影响以及指导博士生的能力进行评审,并将初评推荐的申报人名单按照初评结果排序报送校学位办,副教授(副研究员)、跨学科申报人员须单独排序。
5、申报材料网上公示
校学位办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评推荐的申报人的申报表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查询和实名质疑。
理学院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