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时间:2019-08-28浏览:532

一、评选项目和条件

(一)评选项目:

1.先进集体: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

2.先进个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详见大学生导航《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二、名额分配

1.先进集体

先进集体年级名额=年级班级数/全院参评班级数*先进集体全院名额

2.先进个人

先进个人年级名额=年级人数/全院参评人数*先进个人全院名额

先进个人班级名额=班级人数/年级人数*先进个人年级名额

3.如有年级内特别优秀集体数量较多或班级内特别优秀个人数量较多,可向学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名额调整,并提供佐证材料。

三、组织机构

1.理学院成立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审并进行公示。

组 长:院长、书记

副组长:副书记

成 员:其他学院领导、全体辅导员、各系教师代表

2.各年级成立评优小组,负责本年级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组 长:辅导员

成 员:各班班长、团支书

3.各班级成立评优小组,负责本班级学生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组 长:班长

成 员:班级全体同学

四、评选办法

(一)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1.年级评优小组根据大学生导航《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中先进集体评选条件,筛选出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班级。

2.计算候选班级考试通过率。

3.年级评优小组对候选班级学习状况、日常管理、实践活动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

4.按班级考试通过率由高到低对班级排序,在根据年级评优小组民主测评结果,确定先进集体拟推荐班级并上报学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评审后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1.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以年级为单位分配名额进行评选。

1)年级评优小组根据大学生导航《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中先进个人评选条件,筛选出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个人。

2)计算候选个人综合测评成绩。

3)年级评优小组对候选个人进行民主测评,并计算出民主测评成绩。

4)先进个人评选成绩为综合测评成绩和民主测评成绩的平均值,按先进个人评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先进个人拟推荐人选并上报学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评审后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2.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毕业生以班级为单位分配名额进行评选。

1)班级评优小组根据大学生导航《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中先进个人评选条件,筛选出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个人。

2)计算候选个人综合测评成绩。

3)班级评优小组对候选个人进行民主测评,并计算出民主测评成绩。

4)先进个人评选成绩为综合测评成绩和民主测评成绩的平均值,按先进个人评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先进个人拟推荐人选并上报学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评审后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