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团委学生会财务制度

时间:2019-08-24浏览:47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生会的财务工作,保证学生会财务正常高效运转,保障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使学生会不断发展,从而更好地为老师、同学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财务制度由预算制度,报销制度,外联制度组成。

第二章  预算制度

第一条学生会大型活动需要活动经费支出时,相应部门应制定预算审批单,上报办公室部核准,上报主席团审核,批准。办公室留档。

第二条 学生会非大型活动需要经费支出时,相应部门制定预算审批单,上报办公室部核准,审批。办公室留档。

第三条学生会大型活动及非大型活动需要物品支持时,由学生会办公室部统一采购,未经审批的私自采购不予报销。

第四条当有紧急情况发生时,需要物品采购需要给办公室或主席团相应负责人打电话报备,事后不交手续。

第三章  报销制度

第一条各类活动经费使用报销必须持发票报销。没有发票不予以报销。

第二条 各报销发票类型为:

  1. 机打发票

  2. 手撕发票(手写发票正反面都要有复写纸的痕迹,发票正面盖好店家的“发票专用章”,才为正规发票)

  3. 若店家无法提供发票的,收据也以同样形式处理,必须盖有“发票专用章”或者“现金收讫章”

    第三条 学生会所有人员因公事外出须保留公车票,非紧急情况不得“打的”,出租车费用不予报销。

    第四条所有报销发票不得连号否则不予以报销。

    第五条 报销流程:

             1打印报销申请表。

             2将发票粘贴在申请表后面。

             3申请人填好各种信息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报送办公室部核准,签字。

             4上报主席团审核签字。

             5办公室部下发资金。

    第四章  外联制度

    第一条外联部进行资金获取时需要上报外联项目,经主席团审批核准后才能进行,填写外联项目单进行公示,留档。

    第二条 外联部将外联项目进行完毕后,结算后将资金转给办公室部,填写资金进项记录表,外联部负责人和办公室部负责人共同签字。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理学院团委学生会所有。

    第二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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